企业注册商标不能趟入 “不良影响”雷区

报载,天眼查App显示,近期,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喝到大”商标流程状态发生变更,由商标注册申请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21年2月,国际分类为啤酒饮料。此外,椰树还申请了“从小”商标,当前商标状态为受理通知书发文。公开资料显示,“从小喝到大”为椰树椰汁的广告词,而此前椰树椰汁就曾多次因低俗广告引发争议。

据报道,2019年椰树牌椰汁的广告包装画面是几位大胸美女手持椰树椰汁,其中一位的旁白是“我从小喝到大”,另两位则是“我也是,从小喝到大”。2021年3月,椰树集团在招聘广告中又载明“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的广告语,并配上“大胸美女从小喝到大”的图片。

这种广告设计虽然抓眼球,可放在商标里总觉得有点不合适。没错,这些在商标领域均属于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涉及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一条款也被称为“不良影响”条款。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办涉“不良影响”条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并向公众发布典型案例。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的收案量6年间达33971件,其中涉“不良影响”条款案件收案量达2128件,收案量逐年上升。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解释,“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则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核心体现,良好的品牌形象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础。注册商标不能只看到投机行为所能带来的利益与好处,却忽视了商标所承载着的公共情感、价值内核和他人权益。申请商标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当商标的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时,商标法通常会优先保护代表不特定多数人普遍利益的公共利益,而“不良影响”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即是公序良俗原则在商标法中的具体化。“不良影响”条款系绝对禁止条款,不以商标已经实际产生不良影响为适用条件。企业进行商标申请时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代价博人眼球,应主动避让一些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词语。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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